商業貿易

    自十六、七世紀以來,葡萄牙、西班牙、荷蘭、英國等西方國家積極地
向東方拓展貿易勢力,英國在1600年成立了東印度公司 (East India Company),
荷蘭人繼之於1602年亦成立了聯合東印度公司 (VOC)

    荷蘭人除了將台灣作為亞洲貿易的中繼站,轉口南洋、日本及中國之間
的商品外,也積極地將台灣的物產販賣至世界市場,當時台灣最重要的輸出品 有
砂糖、鹿製品、鯔魚(即俗稱烏魚)等。為了達成其目的,荷蘭人十分鼓勵 華南
地區的中國人來台捕鹿、開闢荒地、種植甘蔗。同時,漢人也開始在台北 地區構
屋定居並形成街市,也就是說,早在鄭氏集團在北台灣屯田之前,此地 已有漢人
聚落。

    除了以上提及的產業外,荷蘭人和西班牙人佔據台灣後,特別積極於找
尋金礦,雖然結果無甚收穫,卻經由派往東部的探險隊,留下不少當地住民的 記
錄與頗為豐富的關於東部台灣地理知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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